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9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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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20:44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鹅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对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霍尔哥松说的话:“尼尔斯·霍尔哥松,你好!我希望可以像你那样,有一次既惊险又紧张,即快乐又有趣的一次远程旅行呀!可是,我的条件不像你那样有一个即娇小又轻盈的身体。要是我也有这样的条件的话,我一定也像你一样去体验一把到拉普兰特的历险生活的快乐,不过我觉得我一个人去好像不太好,所以我决定了,当我去的时候,我一定会叫上我的朋友,噢!对不起!我还忘了你,去的时候,我也要叫上你,让你和我们一起去,不过要是你不想去了的话,我也不会生气,但是,我会觉得少了非常多的东西。
我觉得你在这本书里面的表现,还是非常不错的,不过,到了后面,你的变化非常大,并且,大的让我非常的吃惊。唉!不说那么多了,我们再说点别的吧!我们就再来说说我吧!我也是像你一样,是一个非常爱玩的孩子,但是我却不是像你那样每时每刻都在玩,而是该玩的时候玩,当不玩的时候,就不该玩了。不过,我们这一个时代,因为科技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就有了非常多的,对你们来说的高科技,比如:电脑、电视、游戏机等等……但是,这些东西里面特别是电脑,原来人们想制造出来以后,用它来了解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丰富自己的知识,可是,有的同学不用它来当自己的‘老师’,而是当自己的玩具,唉!真是有眼不识好货呀!”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每当我读到骆宾王的咏鹅诗时,眼前总浮现出鹅的可爱形象。
乡下亲戚家中常年养鹅,每次下乡,我总喜欢长时间观赏它们,以致流连忘返。鹅小时候全身长着嫩*的绒毛,像个大鹅蛋。红嘴,红掌,一双小眼睛乌黑发亮,像两粒珍珠,喜欢吃青菜和嫩草。我总忍不住有捉一只捧在手上玩一会,它们性格温顺,也喜欢接近人,真是漂亮极了,可爱极了。鹅长大后,全身羽毛洁白如雪,一尘不染,长长的脖子高高仰起,头上还长着一个红色的肉瘤,像戴着一顶桂冠,他们走路总是一步一步,慢条斯理,是那样从容不迫;在水中游泳时,姿态优美,还不时引吭高歌,声音洪亮,音调优美。
据说,晋王羲之爱鹅,曾书写经书与僧人交换,并专门修了一座鹅池。他认为养鹅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从鹅的体态姿势、行走姿态上和游泳姿势中,体会出自然就是美的精神以及书法运笔的奥妙。我曾临摹过《兰亭序》,全篇二十个“之”字形态各不相同,就像一群千姿百态的鹅,个个活泼生动,妙不可言。
鹅对生活要求不高,吃进的是草,对人的贡献却很大。
鹅浑身都是宝,鹅肉和内脏营养丰富,脂肪含量底。连鹅头鹅脚都是美味佳肴,小朋友人人喜爱大大的鹅蛋,鹅毛可做羽绒服,翅膀上的大毛还可以制成鹅毛扇,连诸葛亮都爱不择手呢!
不像鸡那样整天忙忙碌碌,小鸡肚肠,也不像鸭那样整天夸夸其谈,呱呱乱叫。高贵典雅、端庄大方的大白鹅以自己独特的美自立于家禽之林,惹人喜爱。
假如我有一只尼尔斯的鹅我要骑着它飞上广阔的天空去观察天气的变化及时给农民伯伯提供天气信息让他们根据天气的变化,适时耕种,做好抗灾,保丰收工作。
一天晚上我正在看一天晚上我正在看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不知不觉竟睡着了,忽然刮来一阵风,把我惊醒了,我打了个哈欠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一只尼尔斯的鹅,极为相似的鹅,他走上前自我介绍说:“嗨,你好,我叫马丁,史尼尔斯的鹅是尼尔斯,让我陪你去实现愿望的。”马丁真的是马丁,我兴奋的对马丁说:“马丁你好,我叫豪豪。”马丁笑了笑说:“你想去哪儿?我带你去。”我听了后连忙带了些食物和水,然后爬到马丁背上我对马丁说:“马丁,我想去叶圣陶爷爷所写的稻草人哪马丁,我想去叶圣陶爷爷所写的《稻草人》那儿去。”
不一会儿,我们就穿越到《稻草人》这个故事中了。我们在村子里找到了那位老奶奶,让他带我们去那片稻田不一会儿,我们便到了,居然真的只剩下光杆了,马丁见了连忙让他的伙伴们,之后马丁用一些粉末把稻田团团围住,只有他的伙伴们可以自由出入,让那些蛾子和肉虫被团团围住,蛾子和肉虫被消灭干净了,可是导致还是只剩下光杆,我还在担忧时出现了一位仙子,他挥了挥手中的仙棒,田里的稻穗又长出来了,又长出来甸甸的稻穗,那位习主人之喜,有主人之忧的稻草人,又挺直了,身子笑了。
“起床了,小懒虫!”妈妈的叫声惊醒了,熟睡的我原来这一切只是一个梦。
啊,我多么渴望拥有一只尼尔斯的鹅,假如说渊博的知识就是我理想的翅膀,勤奋好学就是翅膀的羽毛,只有羽翼,丰满了才能梦想成真。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尤其喜欢小鸡、小狗、小猫,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朋友家的那只小鹅,它很爱吃青菜,吃起来的样子也十分惹人喜爱。
小鹅刚生下来时,全身的毛都是湿的,像披了一件被雨淋过的衣服,是*的。刚出生的小鹅的头很小,腿和脚也很软,根本走不起来,只能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这时淘气的我就会把小鹅小心翼翼地抱起来,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鹅的脚小的连我都心疼了,像穿了一双鲜红的小鞋子一样,它的毛摸起来软软的,近看像一个小毛球,远看像一个大的乒乓球 。到了晚上,我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小鹅,期盼着第二天快点到来。
第二天,我刚起床,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朋友家,这时的小鹅已经能慢慢爬起来走两步路了,毛也干了。可是,它只能走几步路便又趴下来,每当它要趴下来时,我就 用手把它抱着,不让它倒下,正在这时,小鹅叫了,不过叫的不是很响,只有一点点声音,我想:它可能是饿了吧!于是便从碗里拿出了一些饭和青菜,开始小鹅只吃饭,我以为小鹅不喜欢吃青菜呢,过了一会儿,它又走到青菜边,头东张西望,生怕别人去抢它的美食呢,它吃完了青菜,用舌头*了*嘴边的菜叶,又抬头望着我,似乎在说:“真好吃,我还没吃饱呢,在给我一点吧!我又从碗里拿了一片出来,小鹅看见了,好像有力气了,只吃了两三口就不吃了。
看!这就是我喜欢的一只可爱、活泼的小鹅。
听吧,那只大肥鹅又在院子里嘎嘎地叫了。“吵死了”“吵死了”,这声音,听在我的耳朵里就像刺儿扎一样,真令人头痛。今天我非教训它一顿不可。
我气冲冲的跑出门去,看见它还在挺着脖子,引吭大叫。它看见我,居然还挺胸望着我叫呢,好像在向我挑战似的。我毫不示弱,飞快的跑向它,抬起脚,准备踢他一脚。它一伸脖子,咬住了我的脚。我抱起脚,一边跳一边叫:“痛死我啦!”我生气了,捡起一块石头就向鹅砸过去。可是没等石头落地,大鹅撒腿就跑,那一拐一拐的姿态,又好气又好笑。我不甘心,去追它,我总要揍上你才算。追到了一块泥泞田边,嗬,大肥鹅竟然消失了身影。哪儿去了?我四处张望。忽然见它从草丛里一下子跳了出来,跑进泥泞田里打滚,那稀泥巴到处乱飞,有些还飞到了我的眼睛里,我慌忙揉眼睛,可脚下一不小心滑进了田里。
这时,大肥鹅又在我的耳边嘎嘎地叫起来,放佛在嘲笑我似的。我在它面前这么失败,气死我了!我站稳身子,迅速出手,抓住了它。它不停地挣扎着,准备随时跑掉。
我正要“收拾”它时,外婆来了,叫我赶紧放了大肥鹅。我讲了它刚才气死我的情况,外婆哈哈笑了:“是你先惹鹅的嘛,它嘎嘎叫,你就讨厌它。你经常吃它的蛋,你就忘了?并且,它还要为我们看家护院呢。来了生人,它就大叫,小偷根本不敢进我们的屋。”哦,我想起来,外婆说的倒是真的。于是,我放了大肥鹅。它扑打着翅膀,一拐一拐地走了,还不忘叫几声。奇怪,这次听见它的叫声,我从心里喜欢!
今天,我在家看完了《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篇课文,心里老是想:假如我也有只尼尔斯的鹅该多好呀!
就在这个时候,从窗户外面飞进来了一只看起来毛绒绒的,像雪一样白的的东西。它大摇大摆的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好!我是尼尔斯的鹅——马丁,我可以带你飞到任何地方!”听了马丁的话,我心想:真是太棒了!我的梦想成真了。我大声对马丁说:“请你带我到上海,我要在上海市上空转一大圈。”说完,赶忙骑到它背上,马丁拍了拍翅膀,飞起来了。“哇!飞起来了!”我兴奋地不得了。
不到五分钟,我们就来到了上海,“啊!真是太漂亮了!”我情不自禁赞叹道。就在这时,我听见了一阵焦急的叫喊声:“抓小偷!抓小偷!”我立刻让马丁快速往下飞,只见一个卷头发的阿姨紧追着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那个男人的手里还拿着一个女士的手提包。我心想:这个男人一定是小偷!于是,我大声对马丁说:“快!快去追上那个男的.!”马丁用最快的速度飞了过去,我立刻夺取了他手中的女士提包,马丁也一下子把小偷撞到了,把他*了。不一会儿,卷头发阿姨也提着高跟鞋,光着脚跑了过来,拨了110卷头发阿姨笑着对我说:“你真是一个勇敢的好孩子!”听了阿姨的话,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王芷琪,快起床吃饭了!”我醒了过来,才发现,我的英勇行为只是一场梦呀!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不要做那些偷鸡摸狗,违法的事情!
鹅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
鹅的身体又长又宽,成年鹅体长达80—100厘米,相当于一个5岁小孩那么高,公鹅体重在5公斤左右,母鹅体重在4公斤左右。
鹅小时候很可爱,一身灰灰的绒毛,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因为年纪小的原因,走路不稳,有时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鹅长大后就不同了,白鹅一身雪白的羽毛,灰鹅一身灰褐色的羽毛,又扁又长的嘴巴,脑袋上顶着个小红包,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绅士一样。
鹅是杂食动物,它从不挑食,谷子、米饭、菜叶等都是它的美味食品。它最喜欢吃青草,肚子饿了,就停下来吃几口草。虽然它们长着又扁又长的嘴巴,但是十分灵活,一口啄向青草,美味就到口了。
老人们常说:鹅是群体动物,它们的感情很好。如果把一群从小一起长大的鹅分开,它们会十分焦急地去找它们的同伴,找到后便飞一样地跑过去会合。鹅的这种行为,我亲眼见过:记得我十岁那年,我养了一对鹅作为宠物。有一天,我把其中一只鹅放在纸箱里,另一只鹅立刻东张西望,到处寻找它的同伴。纸箱里的那一只鹅张开翅膀,脖子伸得老长老长的,拚命想跳出来。我连忙把它从纸箱里放出来,鹅看到同伴后,便飞奔过去,脖子伸得很长,翅膀伸展得很开,大声地叫着,好像说:“太好了,你在这里,吓死我了。”
鹅还有看家的本领,它性格勇敢、好斗。当一个陌生人进入它的视野,鹅会把头向前伸,张开翅膀用嘴巴攻击,同时会大叫给主人报警。当鹅看见主人回来,它会点头向主人问好。
鹅是自己孵蛋的,可同时孵6个。
奶奶家有一些家禽,但我最不喜欢的是那一群鹅。
看吧,它们的羽毛不像古诗中描写的那样洁白,而是灰色的,还总是脏兮兮的。它们总是在水中啄来啄去的。
对于我们这个刚到家门的“客人”,它们不是那么友好,张开翅膀,伸长脖子,“嘎,嘎,嘎!”凶猛的叫个不停,向外来者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吓得我撒腿就跑,哇哇大哭,喊着爷爷奶奶……
奶奶家有两只小狗儿,叫小黑和小白。每次给它俩喂食的时候,这群心术不正的“家伙”就发起了进攻,使劲啄对方,把小黑和小白赶走,霸占了所有食物。爷爷总是拿着大铁锤驱赶它们,但它们却不退让,嘎,嘎大叫大吵着,就像在理直气壮的为自己辩解。好一群霸道的鹅,弄的鸡犬不宁。可是,有一天,我改变了对它们的印象。
那是一年秋天的深夜。由于大人们在白天忙了一天秋收都很累、都呼呼大睡着。我也在睡梦中,突然被鹅的一声尖叫声惊醒。我猛然坐起身,爷爷奶奶爸爸也都被惊醒。原来是黄鼠狼来偷鸡吃,被这群“战士”们发现了。我本以为它们又在欺负陌生人,原来是赶走了“偷袭者”啊!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给它们喂食,它们个个都狼吞虎咽,我想昨天晚上它们很辛苦吧,就给了它们更多食物,它们伸长脖子争先恐后跟我打招呼,好像在说:“我们做个朋友吧。”
中午,我赶着它们去河边洗澡,走路的时候,我发现它们很守秩序,尤其过马路的时候,左右观望。在河里,它们欢快极了,羽毛也渐渐变得洁白了,变漂亮了。
它们勇敢、团结、守纪律,在危险的时候不后退、不畏惧,真值得我敬佩。
我喜欢这群鹅了。
暑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的就是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偶然被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以后,跟随迁徙的大雁群,骑鹅周游瑞典各地,最后又变回原形的故事。在这次历验中,尼尔斯不仅饱览了壮丽的自然风光,获得了丰富的关于瑞典的历史地理文化知识,更在历尽艰险的旅程中,逐渐改正缺点,由一个成天欺负小动物、爱胡闹的捣蛋鬼成长为一个热爱生灵、勇敢机智的阳光少年。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之前是个不爱护小动物、欺负小动物,很贪玩的小男孩,然后因为他欺负小精灵而被施法变成拇指大小的人,又是因为他的害怕,所以才骑到鹅的身上去旅行的。在骑鹅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事,比如救松鼠、救天鹅、观看鹤之舞表演大会、听老农妇讲一个老婆婆因伤心过度而死的故事等等,使他懂得了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不能总欺负它们。同时,在与动物们的接触中,他不会因为自己的矮小而害怕困难,勇敢的斗争,变得非常有智慧。当尼尔斯再次变成正常人回到家后,他开始热爱小动物,保护小动物。
从尼尔斯的故事里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爱护动物。无论当我们遇到困难与危险的时候,都不轻意向困难低头,要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敢的去面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得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