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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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8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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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2:47
您好!亲,首先,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这个整个流程及办理须知,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