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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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14:46
(一)专项治理范围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含本部、分会、代管学(协)会及所属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2、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
3、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4、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5、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以假*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8、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