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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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9 14:34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所谓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构成要件:
1、 特别自首的主体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正在服刑的罪犯主要是指已经宣判正在执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7 18:10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特别自首的含义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并且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行为,可以作为自首处理。如果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如果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犯罪人的其他罪行,只是向犯罪嫌疑人核实其他罪行的有关情况,不成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