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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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5:03
一、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 法人变更 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 法规 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副本。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辽宁企业法人变更流程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