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9 17:48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9 22:09
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3:56
法律分析:*执行不到位可以向*投诉,要求*对执行案件进行检察。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依法接受人民*的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