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9 19:28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9 23:49
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百分之3,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百分之3;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8 12:10
华侨大学转专业*还没有出来,下面为大家介绍华侨大学往年的转专业相关*,以便参考。
第九章转专业、转学、插班
第四十条我校内地生,入学一学期以后如有下列情况者,可以考虑允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而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经学校认可者,可转其他专业学习。
转专业的手续参照第三十九条(即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院系同意后,可以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十一条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从招生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从宽,反之从严。
2.从非外语专业转入外语专业,需经过外语考核,包括审查高考时的外语成绩及入学后外语课程的学习成绩,并面试合格,方能办理。
3.文科学生一般不允许转理工科;理工科学生一般可转文科。
4.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或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不能转专业。
5.转专业原则上应降一级。
第四十三条转专业、转学的学生,已学过的课程,如内容与本专业现行教学计划的要求相同或基本相同,并且成绩及格以上的,可予以承认,不必重修。如课程内容不同,可以作为选修课程的,也可予以承认。
因转专业、转学而未修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应予补修。补修应按学分缴交规定的补修费。
学生转专业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审批手续。学生转学应在每年6月初或12月初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