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8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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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6:35
法律分析:1. 若订单显示为【等待买家付款】只是拍下了商品,还没有成功进行【付款】操作,可以与卖家协商后自己【取消订单】或让卖家关闭交易,或者等系统超时自动关闭交易。2. 若订单显示为【买家已付款】可以与卖家协商后登录【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页面找到该笔订单,点击【退款退货】-【仅退款】。若联系不上卖家或卖家一直未处理退款,在买家申请退款的2天后,系统会自动退款。3. 若订单显示为【卖家已发货】如果和卖家已经协商需部分全部退款,可以登录【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页面找到该笔订单,点击【退款退货】,选择服务类型和退款原因。如果在退款过程中卖家操作了拒绝,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点击要求淘宝客服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