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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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6:03
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
《*机关人民*奖励条令》第十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奖励等级:
(一)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嘉奖;
(二)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
(三)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
(四)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
(五)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扩展资料:
第三章 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一)依法打击危害*和公共安全、*国家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和社会稳定,成绩突出的;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和制止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维护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成绩突出的;
(三)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成绩突出的;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各项管理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
(五)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科学、文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绩突出的;
(六)加强科技强警工作,有发明创造、科技创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
(七)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成绩突出的;
(八)加强思想*工作,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
(九)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
(十)认真完成综合管理、警务保障和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十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7:37
我哥好像拿过两个,一个是个人三等功一个是集体二等功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9:29
根据《*机关人民*奖励条令》第三章 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第十一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