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附民支持精神抚慰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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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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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3:47
交通肇事罪刑附民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如果是普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只要有伤残伤亡的后果,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按照侵权责任划分,依法需要对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不赔偿精神抚慰金。因为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只要构成刑事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刑事审结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都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不予以受理。同时还规定对于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以支持。
如果触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经相当于被告人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为了体现司法的公平性原则,现实判例中交通肇事罪刑附民不支持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