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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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4:30
摘要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m²、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建筑设计不符合规范的是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m²、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希望能帮到您,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