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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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5:55
法律分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