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斯沃思住宅的具体数据,......具体的.....谢谢咯哈......急需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0 22: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41
密斯设计的独栋住宅并不多,他多是设计高层建筑,特别是办公大楼、高层住宅多。在他为数不多的独栋住宅中,最为突出的应该是范斯沃斯住宅( 1949-1951年)。
范斯沃斯住宅是一个独户住宅,原来是为女医生艾迪斯·范斯沃斯(Eddis Farnsworth)设计的,这个住宅设计把密斯 1929年巴塞罗那国际博览会德国馆初期的减少主义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个建筑完全是一个长方形的玻璃盒子,面积为28英尺X 77英尺,内部仅设计了一个小小封闭的服务中心,把浴室、厕所这些设施放在里面,其他地方全部是敞开空洞的,白色钢铁构架,一共用8根钢柱支持整个建筑,巨大的玻璃幕墙,使外面看建筑时完全可以一览无余,简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虽然范斯沃斯因为不喜欢这个建筑的减少主义倾向而在*告了密斯,但是这个建筑无疑是密斯的国际主义风格达到一个新高度的标志,“少就是多”原则体现得极为清晰。这个住宅其实功能并不好,维护费用高昂,因此,也标志着现代主义建筑(功能主义,经济考虑)向国际主义风格(讲究少就是多的形式,而无视功能和造价,无视人们的心理需求)的转折点。
这个住宅是有故事的,范斯沃斯与密斯有很密切的关系,当年流言蜚语很多,说他们的关系已经超出一般。两个那么聪明的人,有点关系我看也无可非议。密斯自然喜欢她,要设计一个最好的住宅给她。范斯沃斯住宅那么单纯,那么纯粹,并且是密斯建筑中极少数完全用白色的,我看有爱的因素在那里。住宅通透,毫无私隐可言,周围是树林,我想是密斯设计的考虑,在如此浓密的森林中,用墙、用窗帘把室内与外界隔开,有些罪过感。
建筑完成之后,一片叫好声,唯一不喜欢的却是范斯沃斯自己。她觉得新住宅剥夺了她的个人隐私,好像赤裸裸地暴露在自然中,要求密斯改改,密斯一口回绝,两人因此交恶,最后范斯沃斯把密斯告上了法庭。
这个作品,一定非常伤密斯的心。因为在他来说,是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了自己喜欢的女人,而对方却完全不领情。如果从建筑的层面来看,倒是揭示了现代主义与心理舒适感之间的矛盾。
不过密斯没有因此却步不前,而是进一步发挥了自己的这个国际主义风格的原则,1950-l956年他设计的伊利诺斯理工学院的布朗楼(the Brown Hall),就是一个新的进步。
与范斯沃斯住宅一样,布朗楼也是一个玻璃盒子,面积是120 X 220英尺,室内高18英尺,由四对柱子支撑,完全敞开,不同的仅仅是采用了黑色的钢铁构架,黑色的玻璃幕墙而已。它是国际主义风格的一个宣言,而不是一个具有良好功能的建筑。
密斯的作品是“于无声处听惊雷”类型的。看去平实朴素,越看越耐看,因为他有自己强烈的诉求,作品就不仅仅是个建筑,而是一个固化的哲学作品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abb49010007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