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1 16: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3:57
民主集中制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既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也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只能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指的是:党的领导机关是在民主基础上由党员群众所选举出来并给予信任的,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是在民主基础上从群众集中起来的,并且是由党的领导机关集体研究决定的,然后又由领导机关带领党员群众下去执行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指的是:党的一切会议是由党的领导机关召集的,一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一切决议和法规的制定是经过充分准备和仔细考虑的,全党是有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统一的《中国*党章程》和统一的纪律的,并有一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一的领导机关的。所以,无论是民主,还是集中,都不能单独地、孤立地存在。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离开了对方,民主就不是民主集中制的民主,集中也不是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就在于二者的“相结合”。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党内*生活是否正常,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处理党内矛盾的本领如何,就看对民主与集中相结合驾驭得怎么样。结合得好,就会使民主集中制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结合得不好,就不能真正贯彻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