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1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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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50
法律分析:广州积分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就业地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经确认资料无误且经初步审核积分达到85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若初步审核积分未达到85分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出具不受理回执。
3、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及时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资料录入电脑,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于每年7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分两批在广州市*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5、入户人员名单在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7、申请人凭入户卡到*门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