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2 13:1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00
*是支持的。
小郑和他的女朋友小丽,租住房东袁先生的房子,但他们与其他租户共用一个卫生间。小郑用电热水器洗澡,因为电热水器漏电,触电身亡。之后,小郑的父母起诉房东,要求赔偿100万元。那么作为房东,该不该赔偿?事发前,一名合租人告诉小郑热水器漏水。几天后,小郑在使用它时意外触电身亡。成年后的小郑即使知道有漏电,还继续使用,所以他也是有一些问题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郑和房东是房屋租赁关系。房东作为出租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出租房屋的附属设施是安全的,可以正常使用,也有维护的义务。热水器也是老电器,年久失修。出租人作为承租人,在出租期间因出租房屋卫生间热水器漏电导致触电,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房东赔偿43万元。
房东和小郑有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我国《民法典》第731条规定,房东有保障承租人安全的义务。房东应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生命健康、财产权益的潜在有害因素,并对上述因素的隐患负有相应的维修和更换义务。否则,将对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以这个案例为例。调查中发现,出租屋的热水器已经安装了7、8年。楼主知道热水器年久失修,没有理会。显然,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这种过错也是热水器漏电最终导致小伙子触电身亡的原因。因此,*判决房东承担责任并无不当。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小伙子明知热水器年久失修,存在漏电,却没有告诉房东去修,也没有自己去修,完全不顾安全问题。因此,*根据事故原因和双方过错,判决死者和房东各承担50%的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01
*支持,但*支持的金额并不是百万余元,而是40多万。*最后判的是房东和租客各承担50%的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01
*根本就不会同意,因为这件事情中除了房东有责任之外,这个租客也有责任,*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房东和个人各承担50%。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02
肯定会支持的,毕竟这个出租屋的电器确实出现了问题,才导致了人的死亡,所以房东要进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