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2 13:46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2 18:07
关于老板卖假货工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问题,刑法明确规定,明知他人犯罪而参与,属于共同故意犯罪,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23:02
法律分析:要,如果员工知情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不知情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