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2 13:44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2 18:05
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除上述范围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其他范围的人员是可以担任见证人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0:35
法律分析: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法律依据:《最高*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