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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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4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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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9 15:19
伏尔泰的《查第格》和上面提到的其他例子中,符号再现(即代表或指向)一个物品、事件、行为、重复的过程、事情的状态、情感状态等。这些不同种类的指称物(即它们所指向的事物)可以是真实的或想象的。
例如,王后的母狗和查第格的足智多谋都是虚构的,是伏尔泰虚构的作品。它们的共同点就是都存在于或发生在一个物质的、历史的或虚构世界中的对象、过程、状态。
换句话说,符号既可以代表真实世界中的关系,也可以代表想象世界中的关系。虽然这一点非常正确而且重要,但仍然不够,因为还缺乏了一个皮尔斯称之为“解释项”的元素。这个符号成分可以从查第格成功描述王后丢失的母狗的推断中找出来。
例如,他说“我看见沙地上有动物的足迹,而且可以很容易就断定那是一只狗的脚印。脚印之间的小沙堆上,印着一些长纹,我知道那是一只乳房下垂的母狗,它几天前刚生过小狗。”。查第格理解、解释了沙滩上的一些特征痕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沙滩上爪印之间的长纹)。因此这个现象(沙滩上的长纹)只有当被解释(纹作为母狗乳头的痕迹)时才成为符号。这意味着,符号不仅意味着对世界上物体、状态和过程的再现关系或指称关系,也表明一个可能的意义。
运用皮尔斯的术语,可以说符号从广义上来说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元素组成:(1)狭义的符号,也指再现体,即指代其他某些事物的符号;(2)对象,即符号所代表的、再现体所再现的事物;(3)符号所考虑到的(可能或潜在的)意义,它可以具体化为一个新符号,皮尔斯称之为解释项。在查第格的例子中,沙滩上的纹是符号(再现体);王后的母狗是所代表的对象;查第格对纹的(可能的)意义的解释和翻译是解释项。
在他对符号的著名定义中,皮尔斯对这个三元关系提供了下面的解释:
符号,或叫再现体,是这样一种东西:对某人来说,在某方面或以某种能力代替某物。它可以对某人讲话,也就是说,它可以在那个人的心中创造一个相等的符号,甚至是一个更为高级的符号。它所创造的这个符号,我称之为第一个符号的解释项。这个符号指代某物,即它的对象,但它并不能指代其对象的所有方面,而是与某种观念相关的方面,我通常称其为再现体的基础。
即使皮尔斯只保留了符号学中基础这一概念的一个小点,也应该注意到符号再现了对象的具体属性。沙滩上的纹使查第格推断出它们是母狗留下的,而且这只母狗最近生了小狗,它瘸了一条腿,有长长的耳朵。然而,沙滩上的痕迹没有给他提供这些线索——如狗的颜色或牙齿的锋利度。事实上,不可能确定这只动物有多少属性,因为符号没有提供相关的信息。因此,皮尔斯区分了两个对象:
1.直接对象(immediate object),符号直接再现的对象(在这个例子中,查第格基于狗留下的痕迹来重建狗的样子)。
2.动态对象(dynamic object),在实际符号关系之外的对象(例子中走失的狗),并且可以被无数个不同的符号再现。
人像摄影再现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图像,这个图像形成于不同的距离、角度和特定的光线;用特定的相机和特定方式聚焦拍摄,用特定的胶片和特定的方式冲洗和加工。这是确定直接对象的所有特征。另外,照片中再现的人,即它的动态对象,可以是不定数量再现的源头,即包含或指向直接对象的符号,包括当我们看到他/她时,对他/她的视觉和心理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