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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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09 12:22
1、外资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
2、申请设立外资企业,不予批准条件
3、规定的制度和条件
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资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2.申请设立外资企业,不予批准条件: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3.规定的制度和条件: 规定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登记表;名称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合同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章程;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09:30
一、外商投资 公司设立 手续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属于本办 法规 定的备案范围的,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 代理 人在 营业执照 签发前,或由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设立备案手续。对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外资并购、境内再投资、 上市公司 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事项均采用审批管理,我局将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初审转报,报宁波市商务委审批。部分特殊管理行业如外资投资性公司、 融资租赁 、直销、商业保理等存在中外差异性管理的行业待商务部明确界定后正式执行,过渡期上述企业我局将转报直宁波市商务委受理。 二、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 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 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 子公司 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综上所述,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往往要经过企业名称预核准、在线办理和提交相关表格及文件、设立备案手续等设立手续,同时,在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前,我们也一定要先熟悉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其有别于一般投资公司的设立,千万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