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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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1:07
直接说退货,不想要了就可以。也可以说买重了。正规商场购买的衣服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凭购物小票进行退换。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提起诉讼。所以,商场买衣服,如果消费者碰到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或者与商家有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按照上列途径进行维权。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1:07
正规商场购买的衣服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凭购物小票进行退换。原因也好说,说是帮别人捎的,不合适。或是说当时买时看不到衣服后面效果,回家后家人说整体效果不太理想。 如果是小店购买的就麻烦些,个体的一般只换不退,只能死缠烂打了,实在不行就换成别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