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借款人确定借条的保证期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4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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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4 10:05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5:11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有:
1、债权人与保证人进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