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4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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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7:10
回顾以往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急性杀鼠剂的管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1991年,原化工部印发了《关于沈阳市发生违章生产使用剧毒杀鼠剂被误食引起中毒事故的通报》,首次暴露出毒鼠强问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于1991年12月发文明确规定毒鼠强为禁用品种。1997年下半年,国务委员彭佩云主持召开办公会,专门研究鼠药管理问题。**于1998年3月发出通知(国办发[1998]6号),要求各地封住制售剧毒急性鼠药源头,加强鼠药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鼠药活动,引导群众安全用药,科学灭鼠,防止恶性中毒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明确查禁氟乙酰胺、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剧毒鼠药。
虽然各地及有关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整治过后又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