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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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1:34
如下: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怎么办?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