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处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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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1:04
一楼的别误人子弟了!不懂别瞎说!
检查人员并没有忽悠你!你单位没有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聘用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你是第一次接受检查,那么检查人员只会提醒你,不会有行政处罚,即使有也是警告的行政处罚。如果是第二次,那就有可能会有罚款。估计你是第一次,所以检查人员告诉你没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只是一个告知书!不是处罚决定书!
那上面只是写拟对你单位进行处罚,注意到了吗?
收到告知书后,按照法律程序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写一份陈述材料,跟他们领导谈一下,你就会知道最终的处理意见大概是什么范围了。 有什么意见可以跟他们领导说,他会跟你解释清楚的。
另外你收到告知书可能并不只是没有持证上岗吧?是不是还有指标数据的差错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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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错误性不耽搁行政命令的执行,可以先执行。
2.如果有相关证据能证明是对方的原因导致的,你们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去被告方*。或者找被告方的上级领导部门申诉,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