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4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8:48
法律规定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对违反*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1、税务机关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的情况;
(二)调出*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2、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3、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换票证。*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8:49
一是不能把自己的*给别人使用,二是税要扣你的。 追问: 他的 * 都是做报销的,他做五金销售不保修的啊 回答: 如果给他使用就违反了 *管理办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8:49
一是不能把自己的*给别人使用,二是税要扣你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8:50
这肯定违反规定的,如果要用,只能你自己开出去,自己交税,不能让别人开。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8:51
不可以的,这是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