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1 12: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13:06
*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同时,要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判决的*或者相关法庭出具。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知道就提供,不知道可以不提供)。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构成条件:
1、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3、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二、不履行*判决要承担的后果:
1、负担相关执行费用。
2、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被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刑法规定,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三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