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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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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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05:09
房屋销售问题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部门反映,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住建局和监理公司反映。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可以找修复。如果是质量问题,需要有关质检鉴定机构确定后进行处理。先找开发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诉讼解决。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拓展资料: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