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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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1 11:10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条件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条件,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房源。深圳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条件。
申请条件
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以下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共同申请人界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社保条件(只需符合以下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住房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
2、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本市未购买过*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在深圳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配售流程
(一)看房
采取网上在线和现场两种方式看房。因疫情防控需要,提倡有认购意向的家庭采用网上在线看房的方式,了解项目户型及房源信息。
1、网上在线看房
有意向认购的家庭可点此获取二维码在线看房。
2、预约现场看房
有意向认购的在册轮候家庭如需现场看房,须通过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流程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
领军人才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备案回执直接到项目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分两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现场看房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网上提交预约看房的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2:00至2022年5月10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
第二阶段现场看房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网上提交预约看房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00至2022年5月18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已提交网上认购申请且第一阶段未预约看房的家庭,可在此阶段预约看房。
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看房时间前往项目现场看房,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看房家庭最多可安排2人现场看房。请参加看房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保证无“新冠十大症状”。
进入看房现场的所有看房人员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社区暴发疫情地市旅居史,体温<37.3℃,仔细阅读并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点此查看具体看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二)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的认购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购申请”提交认购申请,并可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
在册轮候的领军人才未提交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网上认购截止日前,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补交。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2:00至2022年5月11日18:00。2022年5月11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家庭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2022年5月11日日18:00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自行变更,逾期不予调整。
已签订其它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接受其此次认购申请。
(三)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
认购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核查认购家庭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网上放弃认购申请或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放弃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公布认购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名单。其中,A队列:排名1-1195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入围认购家庭,排名1196-2390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购家庭,2391位及以后的认购家庭作为递补认购家庭;B队列:排名1-613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入围认购家庭,排名614-1226位的认购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购家庭,1227位及以后的认购家庭作为递补认购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选房及签约
认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布后,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对应的一套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相关事宜请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同时,需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请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认购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上午场的认购家庭选定住房后,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所属队列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待选房源。除上述情形外,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认购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认购家庭当日所放弃的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购家庭之后的认购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房源。
(六)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布
选房期间,每日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4: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若本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建设单位可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收购,收购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配。
配售面积
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面积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三)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在册轮候人可以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但低于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选房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可供房源数量、户型面积和入围户数等,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组织选房:
(一)依次自主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购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选房,按照配售建筑面积标准,选择其中一套住房;
(二)依次抽签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购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依次参加抽签,按照配售建筑面积标准,在一次抽取出来的若干房源中选择一套住房;
(三)计算机自动编配选房。即入围名单内的认购申请人按照轮候排序,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配售建筑面积标准,通过计算机自动编配安居型商品房房号;
(四)其他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选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