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开庭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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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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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2
【法律分析】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
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1、当事人陈述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2、出示证据和质证 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2
1.*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席;
2.核对原/被告双方身份情况及程序性问话。“XX人民*第XX审判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情况,先由原告请陈述身份情况”。“下面由被告陈述身份情况”。“当事人对其他(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审查,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或资格,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XXX条的规定,本庭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XXX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员XXX担任记录,当事人在庭前是否收到本院的诉讼须知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略),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解释申请回避的含义(略)。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对本案审判员、*员是否申请回避?”等等;
3.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其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之后被告答辩。原告针对被告答辩进行补充,法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补充。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原告举证,被告质证,之后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被告发表辩论意见,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5.当庭宣判或者择期宣判/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