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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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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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19:24
私人借款合同丢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当事人可以收集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类型的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