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名健身俱乐部的教练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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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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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11
做健身教练的条件:熟练掌握专业的人体解剖、生理、医学、营养和运动技能知识,掌握一定的健康知识,了解会员的饮食状况、工作性质、睡眠质量等。针对不同的人,制定出不同的训练方法。可以根据教学规模、教学环境、教学师资等方面综合选择适合的私人教练健身机构。当然最好是能到现场实地考察一下。我们是一家专业的健身培训机构 。开设的课程全面,并且都是现在比热门的课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12
应聘健身教练如下条件:
1、获得健身教练资格证
健身教练资格证是入行的最低门槛,健身房、健身会所招聘健身教练是比较看重证书的,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健身教练的专业性。
2、具备健身教练业务水平
证书是书面的能力证明,业务水平就是实实在在的能力体现了。在工作中能否做好健身教练,是应聘健身教练时,需要尽力体现的。
3、做健身教练的热情
如果想应聘成功,事先有必要做好功课,也需要在面试时展示对健身教练这份工作的热情。能力是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是比较重要的,能力稍差可以培养提升,缺乏热情却是做不好工作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12
第一条 为发展我国健身健美事业,加强健身指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对群众性健身健美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健身指导员是指在体育健身健美行业中从事教学活动、锻炼指导、技能传授、业务咨询、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职责者,均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
第三条 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健身指导员、二级健身指导员、一级健身指导员、国家级健身指导员。
第四条 申请技术等级称号或晋升上一等级称号者均应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健身指导员必须具备:
1、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健身健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3、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健美项目“*运动员”称号(或符合该称号的申报条件)。
4、获国家体育总局其它运动项目“二级运动员”或以下称号。
(二)二级健身指导员必须具备:
1、从事*健身指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
2、体育专业本、专科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3、非体育专科以上毕业生。
4、获国家体育总局健美项目“二级运动员”称号(或符合该称号的申报条件)。
5、获国家体育总局其它运动项目“一级运动员”称号。
(三)一级健身指导员必须具备:
1、从事二级健身指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
2、高等院校体育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3、体育类专科毕业满一年,且有一年以上健身俱乐部工作经历。
4、获国家体育总局健美项目“一级运动员”称号(或符合该称号的申报条件)、
5、获国家体育总局基它运动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四)国家级健身指导员必须具备
1、从事一级健身指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
2、高等院校健身健美、社会体育及运动康复类专业本科毕业满一年,且有一年以上健身俱乐部工作经历。
3、获国家体育总局健美项目“运动健将”称号(或符合该称号的申报条件)。
4、获国家体育总局其它运动项目“国际健将”称号。
第五条 申请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应向中国健美协会或其委托的组织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参加培训时填写)。
(二)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健美(或其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符合申报相应技术等级的比赛成绩原件和复印件。
(四)健身机构工作证明(打印并加盖健身机构公章)。
第六条 受理申请的组织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备后,应按照申报的级别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并按要求组织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中国健美协会统一制作的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第八条 各级健身指导员应依照下列规定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一)从事普及和宣传健身健美运动的指导工作。
(二)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从事专项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等有偿服务。
第八条 国家级健身指导员和尚未成立健美协会的地区及行业系统的各级健身指导员均可在中国健美协会注册。
第九条 一、二、*健身指导员应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的健美协会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健身指导员跨地区迁移时,迁入地区的管理部门应承认其技术等级称号。健身指导员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登记表。
(二)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注册证书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十条 注册有效期为二年,注册时间为有效期满前6个月。逾期不注册的证书无效。取得证书之日视为首次注册的日期。
第十一条 各级健身指导员注册费用为20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健身指导员的培训,采用中国健美协会审定的统一教材。教学工作由中国健美协会培训委员会负责。
第十三条 健身指导员违反本制度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给健身健美事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者,由所在单位、有关体育组织或健美协会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其所在单位、体育组织或健美协会报请中国健美协会撤消其技术等级称号,并收回证书。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印发的《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暂行)制度》(社体字〔2003〕78号),自行废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2:13
北京峰会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