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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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6:34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或者*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总结:
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6:36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经上海市*批准设立,归属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监管,遵循中国*对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是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转让系统自2012年2月15日开业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异业绩。但由于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而目前资本市场容量有限,与投资者广泛和多元的投资需求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推出了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为更多的企业提供对接资本市场的机会,成为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者信息互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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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6:37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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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是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而采取各种手段账外暗中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好处。按照当前*的部署精神,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的是广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可以包括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的贿赂行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将商业贿赂界定为经营者向对方单位或个人贿赂,这是一种狭义的概括。
治理商业贿赂,采用广义概念比较适当。各个负责单位可以更好地统筹、协调,在更广的范围取得治理成效,尤其是可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受贿行为得到整治,抓住这个重点,对专项行动取得效果非常重要。当然,商业贿赂的范围最好由法律、法规更明确、更具体予以规定,执法机关才好依法办案。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我国刑法中没有“商业贿赂罪”这个罪名,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行为,刑法规定有“行贿罪”、“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对于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查处。
但目也有人认为,“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是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而采取各种手段账外暗中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好处”的说法有误。构成商业贿赂的根本特征是导致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准则。因此,是否是在帐外,或者是否是暗中,并不必然影响商业贿赂的构成。应该说,只要该等行为,排斥了其他竞争对手,导致不正当竞争,就符合商业贿赂的构成。
目前,商业贿赂的执法主体比较混乱,执法尺度不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工商部门被赋予查处商业贿赂的执法主体地位,而在市场交易过程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不仅工商机关有权查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赋予其他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执法的权力。这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混乱状况,最终导致了反商业贿赂的梗阻,导致许多行业内的商业贿赂案件由于本行业的袒护而得不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