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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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00
(一)申报
国资委直属单位思想*工作人员要求评定政工师,应由本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思想*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3.学历、资历证明
4.获奖证明及成果材料
5.北京市或国资委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
以上证明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核推荐
申报政工师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推荐,写出考核材料,对破格人员要提交单位破格推荐意见。
(三)评审
国资委直属单位政工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
国资委直属单位思想*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中评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中评委评审时,实行无记名投票,得票不低于全体委员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评审结果经直属机关*审核确认有效后对外公布。
国资委直属单位中评委成立后,直属单位不应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评审。其他单位委托我委中评委进行评审须出具委托书。
(四)发证
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者,由国资委直属机关*发放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