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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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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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20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这种现象有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 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 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 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 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拒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15上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直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商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可参考http://www.jump2fly.com/printpage.asp?BoardID=22&ID=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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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20
人体自燃之谜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这种现象有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 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 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 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 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拒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15上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直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商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参考资料:http://www.szjt.org/fjwh/contents/kexue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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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21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这种现象有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 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 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 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 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拒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15上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直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商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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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4:22
———各种推论———推论一:由于酗酒所致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释放出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冯·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推论二:人体脂肪过多
也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脂肪能够燃烧早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有记载的“人体自燃”的事件中,肥胖者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这种说法也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同样在记载中,有不少的遇难者却并非肥胖者。而且早在19世纪末期,有几位医生就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
还有人提出了种种奇谈怪论试图解释“人体自燃”,例如说人体肠道内充满可燃的气体、人体组织内含有磷之类的可自燃的化学元素、体内核物质发生大爆炸、外星人发射死光、类似于“气”的体内神秘能量的爆发甚至是由于“怒火中烧”。有两种解释有些科学依据,那就是“静电说”和“灯芯效应”。
推论三:是由静电引起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体自燃”是由静电引起的。人体能够产生几千伏的静电,某些人甚至能高达3万伏。这些静电通过毛发放掉,在正常环境中是无害的,但是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比如在周围充满可燃物质的工地,人体静电放电就可能导致爆炸。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类爆炸虽然发生过多起,却没有一起是像“人体自燃”那样,人体被炸得粉碎,而房间、家具的受损程度却很小。因而,“静电说”能否成立还有待证实。
推论四:“灯芯效应”
目前,学术界较为公认的一种解释是“灯芯效应”(也称做“蜡烛效应”)。这个解释在大约100年前就已被提出,现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的支持。“灯芯效应”(wick-effect)是一个最有力、有证据及实验支持的解释。根据这个理论,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地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地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科学家们用猪裹着毛巾进行了实验,结果证实了这项说法的正确性。
关于“人体自燃”原因的推论还有很多,但是到目前为止,科学家们仍然没能找到可以得到广泛认同的解释。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科普协会的郭正谊教授。
———专家观点———观点一:“人体自燃”是不存在的
郭正谊教授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是不存在的。人们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主要是因为产生燃烧的原因不是很明显而已。
观点二:“自燃”现象可能是“球状闪电”造成的
而对于那些原因实在无法调查清楚的“自燃”现象,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球状闪电”造成的。郭正谊教授解释说:“球状闪电”像是一个大火球,在田野林间飘飘忽忽,忽高忽低地移动,常使夜间行路的*惊失色。“球状闪电”能穿过门、窗的缝隙升堂入室、钻进人家,飘来飘去像幽灵似地跟随路人。它有时发生爆炸,毁坏建筑物,造*畜伤亡。它在行经的沿途,遇到任何障碍物时无坚不摧,却又不烧坏周围的可燃之物。球状闪电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约相当于10公斤TNT炸药爆炸时放出的能量。而且当“球状闪电”消失后,一般无任何气味。
“球状闪电”自身的存在与否以前也一直困扰着科学家们。但是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康斯坦丁核物理研究所专家在研究中发现,“球状闪电”由呈阳性的氢离子和呈阴性的氢氧基离子构成,“球状闪电”中的这些离子被水汽包裹着,水分子能够阻止两种离子结合到一起,从而使得“球状闪电”能够存在一些时间。根据这种特点,他们在实验室中制造出了“球状闪电”。
因此,郭教授指出,“人体自燃”并不存在,科学能够做出的这种解释依然是由外界因素造成的,依然属于“他燃”。但是,这个解释还是没有得到科学界的广泛认同。
300多年来,科学家们对这个问题不断地探索着。随着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水平的提高,科学家们相信迟早会解开这个几世纪来一直使人困惑不解的秘密。
■人体自燃
早在中古世纪,“人体自燃”一直都被视为是上帝的惩罚或者是巫术,对于这种现象人们充满了恐惧。现在的我们肯定不会相信这样的解释,那么“人体自燃”到底是什么呢?其实所谓人体自燃现象,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行地着火燃烧。遇害者与一般火灾中的死者有颇大的分别:普通火灾中的死者即使在猛烈的大火中,只会是外层皮肤烧焦,自燃的死者却只剩下四肢未端,其余都烧成灰烬,而尸旁的家具和墙纸只有轻微损毁。
■链接
发生在法国的“自燃”事件
1725年2月19日,发生于法国莱茵,一家客店的女主人米勒太太被发现在厨房火炉旁边烧成灰烬,只剩下部分头颅、下肢和一点脊椎,部分地板也被烧过。她的丈夫被认定谋杀了她,并被判处死刑。上级*推翻原判,将死因改为“上帝的惩罚”,释放了她的丈夫。
发生在意大利的“自燃”事件
1731年4月4日,发生于意大利,一位62岁的公爵夫人被发现身体烧得只剩下部分头颅和四肢,骨灰中有“油腻、发臭的潮湿物”,空中漂浮着烟垢,窗口“滴淌着油腻、令人恶心的*液体,发着异常的臭味。”后来,也将原因归于人体体内可燃物质在酒精的作用下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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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推论———推论一:由于酗酒所致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释放出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冯·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推论二:人体脂肪过多
也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脂肪能够燃烧早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有记载的“人体自燃”的事件中,肥胖者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这种说法也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同样在记载中,有不少的遇难者却并非肥胖者。而且早在19世纪末期,有几位医生就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
还有人提出了种种奇谈怪论试图解释“人体自燃”,例如说人体肠道内充满可燃的气体、人体组织内含有磷之类的可自燃的化学元素、体内核物质发生大爆炸、外星人发射死光、类似于“气”的体内神秘能量的爆发甚至是由于“怒火中烧”。有两种解释有些科学依据,那就是“静电说”和“灯芯效应”。
推论三:是由静电引起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体自燃”是由静电引起的。人体能够产生几千伏的静电,某些人甚至能高达3万伏。这些静电通过毛发放掉,在正常环境中是无害的,但是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比如在周围充满可燃物质的工地,人体静电放电就可能导致爆炸。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类爆炸虽然发生过多起,却没有一起是像“人体自燃”那样,人体被炸得粉碎,而房间、家具的受损程度却很小。因而,“静电说”能否成立还有待证实。
推论四:“灯芯效应”
目前,学术界较为公认的一种解释是“灯芯效应”(也称做“蜡烛效应”)。这个解释在大约100年前就已被提出,现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的支持。“灯芯效应”(wick-effect)是一个最有力、有证据及实验支持的解释。根据这个理论,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地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地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科学家们用猪裹着毛巾进行了实验,结果证实了这项说法的正确性。
关于“人体自燃”原因的推论还有很多,但是到目前为止,科学家们仍然没能找到可以得到广泛认同的解释。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科普协会的郭正谊教授。
———专家观点———观点一:“人体自燃”是不存在的
郭正谊教授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是不存在的。人们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主要是因为产生燃烧的原因不是很明显而已。
观点二:“自燃”现象可能是“球状闪电”造成的
而对于那些原因实在无法调查清楚的“自燃”现象,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球状闪电”造成的。郭正谊教授解释说:“球状闪电”像是一个大火球,在田野林间飘飘忽忽,忽高忽低地移动,常使夜间行路的*惊失色。“球状闪电”能穿过门、窗的缝隙升堂入室、钻进人家,飘来飘去像幽灵似地跟随路人。它有时发生爆炸,毁坏建筑物,造*畜伤亡。它在行经的沿途,遇到任何障碍物时无坚不摧,却又不烧坏周围的可燃之物。球状闪电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约相当于10公斤TNT炸药爆炸时放出的能量。而且当“球状闪电”消失后,一般无任何气味。
“球状闪电”自身的存在与否以前也一直困扰着科学家们。但是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康斯坦丁核物理研究所专家在研究中发现,“球状闪电”由呈阳性的氢离子和呈阴性的氢氧基离子构成,“球状闪电”中的这些离子被水汽包裹着,水分子能够阻止两种离子结合到一起,从而使得“球状闪电”能够存在一些时间。根据这种特点,他们在实验室中制造出了“球状闪电”。
因此,郭教授指出,“人体自燃”并不存在,科学能够做出的这种解释依然是由外界因素造成的,依然属于“他燃”。但是,这个解释还是没有得到科学界的广泛认同。
300多年来,科学家们对这个问题不断地探索着。随着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水平的提高,科学家们相信迟早会解开这个几世纪来一直使人困惑不解的秘密。
■人体自燃
早在中古世纪,“人体自燃”一直都被视为是上帝的惩罚或者是巫术,对于这种现象人们充满了恐惧。现在的我们肯定不会相信这样的解释,那么“人体自燃”到底是什么呢?其实所谓人体自燃现象,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行地着火燃烧。遇害者与一般火灾中的死者有颇大的分别:普通火灾中的死者即使在猛烈的大火中,只会是外层皮肤烧焦,自燃的死者却只剩下四肢未端,其余都烧成灰烬,而尸旁的家具和墙纸只有轻微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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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法国的“自燃”事件
1725年2月19日,发生于法国莱茵,一家客店的女主人米勒太太被发现在厨房火炉旁边烧成灰烬,只剩下部分头颅、下肢和一点脊椎,部分地板也被烧过。她的丈夫被认定谋杀了她,并被判处死刑。上级*推翻原判,将死因改为“上帝的惩罚”,释放了她的丈夫。
发生在意大利的“自燃”事件
1731年4月4日,发生于意大利,一位62岁的公爵夫人被发现身体烧得只剩下部分头颅和四肢,骨灰中有“油腻、发臭的潮湿物”,空中漂浮着烟垢,窗口“滴淌着油腻、令人恶心的*液体,发着异常的臭味。”后来,也将原因归于人体体内可燃物质在酒精的作用下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