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0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25
如果就医的医院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一、参保居民需要到参保地以外医院住院的,要通过参保地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转诊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如果就医的医院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二、如果不是,出院结算时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持*和住院病历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手续。
三、在2017年6月15日前,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目前,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2017年6月30日之前尚未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的部分参保居民,可持*、住院病例等相关材料,抓紧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扩展资料:
对于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我省原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坚持采取门诊统筹的方式,即从医保统筹基金中划分一部分资金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通过按比例报销的方式解决。
而部分地区原新农合门诊报销采用家庭账户模式,即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纳入家庭账户;家庭成员门诊就医的,可使用家庭账户支付其门诊医疗费,逐次递减,扣完为止。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为保持*连续性,在允许各地暂时保留家庭账户的同时,规定家庭账户计入额度应控制在个人缴费标准的50%左右,以后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门户网站-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解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2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到了,会在5分钟左右给出答复,请您稍等哦!您好,河南省的医保是不可以在外地进行使用的,医保卡一般不可异地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进行垫付,符合报销规定的,凭外地医院诊治的病历、出院小结以及职工医疗保险病历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结算单据等,再回当地按规定进行报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26
不能,一些人可以
1、退休人员。对于一些长期居住在异地城市子女家的退休人员,可以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内容。一般情况下,进行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以到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但是在治疗的过程当中,需要自己提前垫付医疗费用,最后回原来的参保地进行报销。
2、在异地发生紧急治疗的参保人。当发生紧急医疗时,参保人可以在医疗保险内容方面允许就近诊治,最后参保人凭借有效资料回到医疗保险本地报销。
3、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长期驻外工作的参保人,可以让单位出面申请异地安置,享受一到两家的定点医院就医,但是,在异地治疗产生的费用也是需要自己提前垫付的,最后回原来的参保地才能进行报销。
扩展资料:
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27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