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重庆大修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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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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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15:14
一、不同大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以2011年3月1日《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时是否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为界。
在
2011年3月1日以后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按照2011年3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令第244号)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
在2011年3月1日以前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应当按当地原有标准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无论按哪种标准交存的维修资金都归业主所有,并且分户列账,使用时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占的比例进行分摊。
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令第244号)规定: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分列业主分户账;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业主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低于首期交存额30%的,管理单位应告知业主及时续交。
因此,无论按哪种标准交存的维修资金都归业主所有,并且分户列账,使用时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占的比例进行分摊。当业主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低于首期交存额的30%时,业主仍然需要续交维修资金。《办法》的这些规定,已避免了缴纳不公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15:14
在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重庆市今后将按建筑面积收取大修基金,其中电梯房按每平方米80元交存,无电梯房按每平方米50元交存。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首期大修基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大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在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须采用招投标等方式,确定2-3家商业银行作为大修基金专户管理银行。代管期间,要建立起大修基金管理系统和实时监控平台,并与专户管理银行建立实时对账系统,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查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15:15
问题是大修基金是签合同的时候交和接房的时候交的问题,按规定应该是接房的时候交,我也多着了10000多,真求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