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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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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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05:08
几周前宣誓就职美国总统的奥巴马开创了新的美国和世界历史。但奥巴马的母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育者。奥巴马的母亲突破种族偏见嫁给黑人,在于奥巴马的父亲离婚后依然胸怀宽阔,为其父亲树立良好形象,并让奥巴马从小接受精英而多元化的教育,这些非常难得。我记得在翻译《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一书的过程中有些很难忘的细节。比如奥巴马小时候六岁跟随母亲去印尼以后,由于母亲没有钱送他去国际学校,只好就送他去了普通当地的印尼学校,而这些学校使用当地语言教学。尽管如此,奥巴马母亲却深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她加倍努力自己亲自辅导奥巴马的教育。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她都会在凌晨四点叫奥巴马起床,然后教他三个小时的英文,然后奥巴马再去学校接受当地教育,妈妈还要去上班。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教育自己的儿子三个小时,一周连续五天,这需要怎样的毅力和付出?并且他的母亲对他的寄望很高,从小教导奥巴马做人要诚恳、坦率、有主见。奥巴马的自信、魄力和拉近不同人群的能力,以及面对强势女性能处之泰然的特点,无一不反映了母亲的影响力。他们*俩虽然长时间远隔重洋,但始终关系密切。
奥巴马后来在写给自己两个女儿的信中提到母亲对他的教育:“这正是我在你们这年纪时,外婆想要教我的功课,她把独立宣言开头几行念给我听,告诉我有一些男女为了争取平等挺身而出**,因为他们认为两个世纪前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这些句子,不应只是空话。她让我了解到,美国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我们可以不断让它变得更好,而让它更好的未竞任务,就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奥巴马的母亲把独立宣言念给奥巴马听,从小对他进行自由、民主和美国精神的教育,并且从小给他灌输了“领导国家”的理念,她对奥巴马说:“你不能像那些只顾享乐的人一样,总是坐等着机会送上门来。”正因为懂得抓住机会,才使得奥巴马总是能在机会面前抢先一步。这种对高层次理想的培养更是极难见到,当然也就造就了非同寻常的未来总统。
这种严格要求的教育方式也被奥巴马运用到教育自己的两个女儿,奥巴马在给10岁的马莉娅和7岁的萨莎写的信中敦促女儿在看到错误事物要挺身而出矫正,并努力工作让其它人也能获得“你们所拥有的机会”,他希望她们能成为有同情心和有责任感的女性,以助建造一个充满梦想和希望的世界。
奥巴马给她们设立以下家规:1.不准出现以下行为:抱怨、哭闹、争辩、纠缠和恶意嘲笑。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给自己冲麦片或倒牛奶,自己叠被子,自己上闹钟等等。3.如果干家务,每星期能从爸爸那里领得1美元零用钱。4.要求两个孩子安排充实课余生活:马莉娅跳舞、排戏、弹钢琴、打网球、玩橄榄球;萨莎练体操、弹钢琴、打网球、跳踢踏舞。
成功的家庭教育应是,家长注重锻炼孩子独立的生活能力,可以宠爱,但不应溺爱。要有计划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要求一致,持之以恒。奥巴马要求孩子自己整理床铺,自设闹钟,自己起床穿衣服,干家务等,能锻炼和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制力、坚韧性等良好的个性品质,孩子也应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这样就能逐步形成劳动的习惯。
除了很好的家教之外,奥巴马成长的过程中书籍对他的影响很大。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读本科和研究生,这两所大学都是美国最顶尖的大学。学校的图书馆是奥巴马当年在哥伦比亚读书时花时间最多的地方,常常一呆就是一整天,在哥伦比亚大学期间,书籍是奥巴马最好的伴侣和朋友。现在网上最流行的一张奥巴马照片就是他在哈佛读书是手捧一本书的照片。读书的好习惯和博览群书性格帮助造就了奥巴马的成长与成功。
在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奥巴马可能是最爱读书的,而且读书的也的确很多。从他自传广博的知识和优雅流畅的语言中我们能猜想他的阅读是非常丰富的。美国媒体也认为,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有文化的总统”。他在自传中提到,每次遇到问题时,他都会找来相关的书阅读,希望从书中得到些启示。奥巴马认为塑造他人生、最感动的书是《圣经》。还有莎士比亚的悲剧,不管《哈姆莱特》还是《李尔王》,每一部悲剧都那么丰富。你可以一年读一次,每年都读,年年有新意,年年都有你不曾留意的东西,书里有对人性两难境遇的洞察,非常有力。
著名文学学者李欧梵说:“即使奥巴马选不上总统,他也有足够资格成为一名作家。”并称赞该书是“富于文学性的大手笔”。从回忆父亲到回忆自己的幼年经历,从因身份焦虑而堕落到回到非洲寻求来自父亲的梦想,青年奥巴马的人生围绕寻求非同寻常的种族身份而展开,并被附上了找寻梦想的内涵。这样很符合*家自传要达到宣传自己的“*正确”的目标。当然,奥巴马又是那么诚恳地展现了他的意图,自传结构被安排得精巧别致。其中的对话和细节如同小说般生动精彩,遣词造句也凸现了英语的晓畅优美。奥巴马善于用细腻的文字氛围和诚恳的姿态带领读者去探究他最初的“*缘起”。就这一点,奥巴马不当*家也是个优秀的作家。于是我想到,听奥巴马的竞选成功演讲时那些让人记忆深刻的句子,我相信他的演讲稿多数是他亲自写就,因为它们的风格、遣词造句与他这本自传的语言都是一致的晓畅优雅。
奥巴马的文学修养是很高的,他还喜欢一些文学性极高一般人很少涉猎的著作。奥巴马在当选总统后曾与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费尔南德斯通过电话。他在电话中谈了对阿根廷的了解:“大学时曾认真看过博尔赫斯和科塔萨尔的小说,因此非常了解。”
奥巴马他最爱读《圣经》外第二喜欢的书呢?有人说就是多丽丝·古德温写的《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天才》。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林肯内阁的内情,有人望文生义,说奥巴马在选择内阁人选方面,效仿林肯,让白宫内布满了在*上相互竞争的对手。奥巴马爱读有关林肯的书,是很自然的。除了本书外,还有人看到,去年11月中旬时,奥巴马拿着卡普兰的《林肯传》一书。
奥巴马今天当选美国总统成功,与他有一个很好的母亲,很好的家教传统和他爱好博览群书是密不可分的,且不管奥巴马未来的*主张如何,单就其家庭教育、他母亲的育儿方式和他博览群书的习惯来说,是值得我们欣赏或予以借鉴的。
参考资料: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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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05:09
他妈妈原来是裸模,才17岁和一非洲黑人留学生生下了他,这黑人醉酒成习,抛下*俩就回了肯尼亚;他妈又邂逅一印尼留学生,并带着儿子嫁到印尼,二次离婚后,不负责任地将他抛给夏威夷外婆,自己去读了个人类学博士学位,儿子后来当了国家领袖,他叫奥巴马。这就是民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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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05:10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堪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奥巴马(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
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
1993-2004,Miner Barnhill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8月27日,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
2008年11月当选美国第44届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2009年1月20日美国首位非洲裔总统奥巴马在华盛顿宣誓就职,成为白宫的新主人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3532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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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05:11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堪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奥巴马(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 ⊙o⊙ )千真万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