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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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3:23
第二次起诉离婚能不能判离,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认。当事人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理由离婚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人民*会判决离婚;以其他理由离婚的,第二次是否判决离婚,应当看夫妻双方的感情状态,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还有修复可能的,人民*还是会判决不予离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3:24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3:24
起诉离婚*判决不与离婚的,判决生效以后,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正常情况下*都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3:25
只要是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会判定离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13:25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次不判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