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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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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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17:30
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
第一点论证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句话在逻辑学上指的是“马”、“白”、“白马”这三者的内涵不同。他认为“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白”是颜色,“马”是形状,两者本身就已经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何能综合成“马”这一种动物?
第二点论证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这句话如果用逻辑学解,则是说“马”、“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马”是大类,而“白马”不过是马中的一小类,我们怎么能以小类的事物去涵括大类的事物呢?
第三点论证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句话大致是说,“马”这个共性与“白马”这个共性的不同。马的共性,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而“白马”的共性则包涵了颜色。这样“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说,如果你到马厩里去取马,黑马与黄马都是你取的对象;如果你只取白马,那么,黄马与黑马就不是你取的对象。取马的时候,黄马和黑马都来了,它们可以看成一样,姑且说作有马,而不可以说作白马。可见,白马不是马的道理就很明白了。
公孙龙高于一般人的认识能力,他不满足“白马是马”的这样常识,它从这种常识的判断里看出了一种矛盾的东西,既概念与判断的矛盾。在公孙龙看来,“白马”的概念是非常具体的,“马”的概念是非常抽象的。然而,常识的判断却是非常矛盾的:“白马是马”。这等于说,具体的白马是抽象的马;因此,他要向常识挑战了,大呼一声:“白马非马!”如果把他的这个哲学命题诠释一番,则应读作:具体的马不是抽象的马!具体的事物不是抽象的事物!
由此可以看出,“白马非马”这个哲学命题的提出,标志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已经注意到了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问题。公孙龙首次提出这样的问题,为哲学增添了新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