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2 10:5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1:06
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内容是: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扩展资料:
行车操作注意事项:
1、要保证起重机年检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市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作业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次使用起重机都应到生产调度处办理请销点,没有办理请销点不能擅自操作起重机。
3、每次使用起重机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操作;检查起重机和吊具要按照规范进行,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应在明显区域设置警示性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警戒线。
5、挂钩起重人员应戴玻璃钢安全帽。
6、起重机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当遇多人指挥时,应停止操作;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起重机司机要听从挂钩起重人员的指挥,并严格执行规范起重吊运信号,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起重机司机在起吊和行走前应鸣铃警告3-5秒钟,吊臂下、吊物下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载物未稳定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8、起吊重物应沿着通道行走,严禁从人身和设备上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