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6
不可以!
这是法律所严令禁止的!刑讯*供是指国家司法人员通过肉体或者精神的折磨,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为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随着法律的完善,我国对此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此类司法审讯方法。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国家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供。
若在法庭上当事人指出被刑事*供,那依照相关条例法官可宣布休庭,由相关部门介入,对证据进行依法核实,并核查审讯过程中的监控录像,若身体有打伤,将会进行验伤并拍照留验。
如若刑讯*供案件成立,将由*纪委介入调查取证,开除有关人员警籍或作出相应惩处,并将犯罪材料提交给*,由*核实后上交*,再次进行开庭审判。
刑讯*供是在给法律之光抹上黑暗我国目前最长冤案的当事人张玉环在当年也遭到6天6夜的刑讯*供,审问时身与心的折磨还不够,即使在法庭上,他撕心裂肺地喊冤枉,嘶吼着说自己遭到了刑讯*供。可是呢?三次上诉重申,依然是锥心的死缓!27年啊,9778个日与月啊,都在暗无天日的囚牢里度过了,那条回家的路,他走了27年啊!若是当年的警员有好好核查、如实记录、尊重*,那么记录在案的将不会是前后矛盾的承认杀人的供词,也不会给昏庸的司法人员以借口判罪死缓,更不会生生毁了几代人的人生!他的母亲、他的大哥、他的妻子、他的两个孩子,还有他的人生,都给毁了!试问多少钱才能买到一个人的人生?
刑讯*供是在给法律之光抹黑,在现在仍然存在着,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目标背道而驰的
期望对于那些被刑讯*供的人,有关部门能正视问题,以深入的调查来回应民众关切,以严厉的追责来补偿“正义的迟到”;对于前路,更能以更加严厉的态度对待,彻底消灭刑讯*供的存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7
肯定不可以。现在各种刑侦技术和监控技术都很发达,警方的审讯过程和查案过程都会被记录下来,警方要对公众公布一些查案内容,接受公众的监督。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7
当然不可以,现在法律*健全,刑讯*供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录取的口供都是无效的,当事*还会被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8
现在是一定不行的,因为现在的审讯大多都是有录像的。而且不止是一个人审讯,还有很多人在审讯室外能够观察到,所以想*供是很难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8
不采用。刑讯*供是不人道的做法,我国的法律讲究公平公正,一定会按证据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