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6
根据法律规定,刑讯*供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采用刑讯*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7
这要看情况而定,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刑讯*供采取取证据方式,刑讯*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供仍普遍存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7
如果是*供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证据 物证书证 一般不排除 但违法法律规定取得 可能影响公正的 应当采取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能作为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28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