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15:5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4:37
展开3全部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申报低保待遇的。
实际上,在探讨低保问题时,我们常常讲:申报低保务必同时满足两个核心:家庭人均年收入少于当地的低保标准,家庭收入状况满足当地*要求的标准。在大部分状况下,这样说也的确是合理的。
可是着实也有特例,这就牵涉到户籍了。例如,夫妇两人领上孩子,举家到异地工作去了,而且常住在异地,实际上户口所在地只余下一个法律含义上的户籍了。这对全家人去异地工作,但户籍没有迁移或是没有办法迁移的人而言,是常常碰见的事。
对此问题,发表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暂行)》第4条有特别清晰地要求:“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是评定低保人群的三个基本要素。
拥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住户,凡一同生存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少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收入状况满足当地*要求标准的,可以申报低保。”
就是说:举家外出打工,尤其是到了大城市,通常只可以办个临时居住证,大部分人落不了户口。在这个状况下,要在现居住地申报低保,人家自然不予以审理。原因非常简单:你压根并非当地住户,当地*自然没有责任出钱给你提供低保待遇。毕竟,低保金肯定是当地*的财政补贴。没有地方乐意出钱养活外来人口,这非常好理解。
到户口所在地申报低保,老家的基层组织也完完全全可以不审理。说到底便是:举家外出且长期在外面生活,实际上,这一家子和户口所在地已没有什么实质的联系了。毕竟,无论当地标准是好是坏,压根就没有借助当地的自然条件生存,早已与户籍地完完全全分离了联系,反而是完完全全借助异地的基础标准维持生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4:37
低保的申请一般是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如果没有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申请工作人员,没有办法进行入户。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4:38
可请户口迁出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低保发放的截止日期,然后,到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 申请低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4:38
那你可以带着你的身份证,还有你的户口本,去你居住地所在地区申请低保,而且你还要准备一下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