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2 02:1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05
我认为指的是目前我国法律的基本特点,即没有反击的权利,如在欧美国家,遭到攻击,是可以采取反击行为的,如他打你,你可以把他打残而不受刑罚(当然不能打死),如果他拿刀想杀你,你可以拿*把他的脑袋打开花,而中国的规定是自卫。。。差别很大,自卫也就是说不能超过他打你的限度,超过了就是过当,甚至就不属于自卫了,所以在中国人若犯我,我只有生气地份了,还手那么把他打成轻伤,也追究刑事责任,没地讲理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5:06
你尊重我,我就尊重你,你若不尊重我,那 就 别 怪 我不 客 气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