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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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7:17
法律分析: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与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区别有:
1.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其劳动合同关系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此时的劳务公司只是相当于人力资源中介,单位付出部分费用委托人力资源中介招聘人才,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在此时属于同一个主体。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无直接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劳动者和劳务公司构成劳动派遣关系。
2.工资发放和社保等关系不同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由用工单位直接购买;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由劳务公司购买,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合同每月将相关的工资发放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发放给劳动者。
3享受的待遇不同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劳动者直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种福利;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动者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福利,用工单位只需要提供适宜的劳动保护等;
4.适用范围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可以适用于用工单位的各个岗位;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主要适用于用工单位的辅助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