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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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3:49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