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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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3 08:01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商城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东北亚丝路商城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发布商品,指禁止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发布新商品。
(三)*发送站内信,指禁止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发送站内信。
(四)*买家行为,指禁止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购买商品。
(五)*发货,指禁止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六)*网站登录,指禁止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登录东北亚丝路网页。
(七)关闭店铺,指删除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八)公示警告,指在东北亚丝路商城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九)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东北亚丝路商城。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一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分别执行。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的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将单独进行,不与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合并处理。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东北亚丝路商城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一般违规行为与严 重违规行为划分。
第二条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东北亚丝路商城判定后非分销商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分销商免违规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三条 东北亚丝路商城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一)会员严重违规(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1次,给予下架违规产品、店铺屏蔽、*发布商品、*创建店铺、*发送站内信、*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7天的处理;
(二)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2次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发布商品、*创建店铺、*发送站内信、*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14天的处理;
(三)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3次的,给予关闭店铺、*发送站内信、*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21天的处理;
(四)会员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达4次的,给予查封账户的处理。
会员因单次违规情节严重,导致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四条 东北亚丝路商城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节点处理方式:
会员因一般违规行为,累计3次升级为严重违规,即被给予下架违规产品、店铺屏蔽、*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7天的节点处理。
第五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六条 违规处理累计方式不予清零。
第七条 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东北亚丝路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第八条 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3-30天不等的时间内(东北亚丝路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一条 一般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内容:
(一)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东北亚丝路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广告信息、信息与实际不符、信息重复、商品要素不一致、价格作弊、行业特殊要求等;卖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东北亚丝路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警告、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店铺装修发布权限、关闭店铺、单个商品搜索降权、单个商品搜索屏蔽、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二)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是指会员未经东北亚丝路备案或审查,发布需要准入类目所属的商品或信息;
(三)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虚假交易的,东北亚丝路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同时,东北亚丝路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1. 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20笔,仅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不扣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20笔以上,记入一般违规1次;
2. 卖家第三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20笔,记入一般违规2次;若违规交易笔数达20笔以上,视为情节特别严重,记入一般违规3次;
3. 卖家第四次及以上发生虚假交易行为,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记入严重违规1次;
4. 若卖家的虚假交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记入严重违规1次。
东北亚丝路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予30天的单个商品东北亚丝路商城搜索降权。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卖家刻意规避东北亚丝路商城监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或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的,视为严重违规,记入严重违规1次。卖家应按照东北亚丝路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诉凭证,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再次及以上的,记入一般违规1次。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东北亚丝路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创建店铺、*发送站内信、*发布商品、*网站登录、*买家行为、*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处理措施。
(四)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东北亚丝路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东北亚丝路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记入一般违规一次;
2.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东北亚丝路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记入一般违规一次;
3.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记入一般违规一次;
4.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情形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
(五)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等承诺;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东北亚丝路提供*;或卖家须向买家支付因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而产生的违约金。同时,东北亚丝路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1.卖家违背以下任一特殊承诺的,记入一般违规一次:
(1)加入东北亚丝路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提供服务的;
(2)卖家参与“0元购”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2.卖家违背交易承诺的,记入一般违规一次:
(1)东北亚丝路商城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支持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拒绝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
(2)东北亚丝路商城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承诺、破损补寄、品质承诺等服务承诺, 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3)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的;
(4)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
(5)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承诺给予买家赠品或*等交易商品之外的物品,但实际拒绝赠予的;
(6)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退换货、包维修等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
(7)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包邮商品,卖家拒绝承担发货运费的;
(8)卖家违背其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
3.卖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1元,最高不超过30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东北亚丝路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记入一般违规一次。
(1)除特殊情形外,买家付款后,卖家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买家付款后,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交易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家付款后,卖家拒绝给予买家,其曾在交易过程中与之达成的对商品价格的个别优惠或折扣的;
(4)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或与买家约定特定运送方式,特定运送物流、快递公司等,但实际未遵从相关承诺或约定的;
4.滥用违背承诺3中任一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东北亚丝路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认。
东北亚丝路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对上述行为的规定符合特定情形的,从其规定;除上述列举的行为外,东北亚丝路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中认为构成违背承诺行为的,从其规定。
(六)恶意*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记入一般违规一次;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七)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东北亚丝路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东北亚丝路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东北亚丝路运营秩序的行为。不当注册的,东北亚丝路对使用软件或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记入一般违规一次。对于东北亚丝路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东北亚丝路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创建店铺、*发送站内信、*发布商品、*网站登录、*买家行为、*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八)不当使用他*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包括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若发生上述任一行为,东北亚丝路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记入一般违规一次。同一权利人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九)销售禁售商品,是指东北亚丝路商城为保障商城用户的权益,维护丝路商城的正常秩序,不得出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根据丝路商城平台管理要求禁止出售的商品。禁售商品是指您发布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丝路商城自身管理要求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禁售商品名录详见本规范附件一《禁售商品信息名录》。
第二条 一般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卖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东北亚丝路将视情节轻重程度进行处罚如下:
出现第一次一般违规行为,采取警告和产品(单品或所涉及产品)下架的处罚;
出现第二次一般违规行为,根据商家违规具体行为采取针对性降权处罚;
若累计出现第三次一般违规行为,则视为一次严重违规行为,即按照严重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罚,采取店铺平台监管处罚。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一条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内容:
(一) 出售假冒商品,包括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或者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以及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出售假冒商品的,东北亚丝路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同时,东北亚丝路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发货、*发布商品、*网站登录、*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
(二)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卖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卖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删除商品;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删除商品,记入严重违规1次。特定类目卖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删除商品,记入严重违规1次。
(三)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东北亚丝路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东北亚丝路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记入严重违规1次。
(四)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东北亚丝路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记入严重违规1次。
(五)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东北亚丝路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记入严重违规2次,延长交易超时并对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强制措施。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东北亚丝路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网站登录等。
(六)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东北亚丝路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东北亚丝路官方资源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东北亚丝路有权取消会员以不正当方式获得、使用的官方资源,记入严重违规1次;情节严重的,记入严重违规2次。
(七)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向东北亚丝路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和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记入严重违规2次,来源:网页链接东北亚丝路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6个月内不得参加东北亚丝路营销活动。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东北亚丝路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东北亚丝路将*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东北亚丝路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会员向东北亚丝路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记入严重违规1次。
第二条 严重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卖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东北亚丝路将视情节轻重程度进行处罚如下:
出现第一次严重违规行为,采取店铺平台监管处罚;
累计出现第二次严重违规行为, 即对商家店铺进行封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