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公司只是为了开发票是否违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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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10
成立一个公司只是为了开*,这种行为当然是违法的。
还有一些虚开**,或为他人虚开**以及贩卖、购买*专用*或伪造的*专用*都是违法行为。公司明明没有销售产品,却开了*,也是构成虚开*的范畴。
拓展资料:
如何开*?
1、电子税务局登入。
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纳税人申报纳税通知书》上面有国家和地方的税务代码,用于登录电子税务局。
2、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有下列最低收集点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超过门槛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购买税控盘,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一般*。
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需要自己开*,上下游厂家可能经常需要使用*专用*,那么建议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和普通*。
3、审核票类,增加购票人,领取*簿。
税务机关确认使用的*种类、联合订单、排版金额、购票数量,并出具《*收款簿》,增加一个购票者,在今后每月购买*时,购票者本人凭本人身份证件领取。
4、购买税控设备
购买相应的税控设备,完成安装、初始信息设置等一系列操作。
*种类:普通*和*专用*
(1)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2)*专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
(3)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
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11
这种情况毫无疑问,绝对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这种操作方式还很普遍,一旦被发现,就会被依*处,这属于虚开*,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