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一化三改的措施 对于农业是“互助组” 对于手工业是“合作社” 那请问“互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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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6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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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0:45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上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阶段是发展高级社。从1955年下半年起,由于错误地开展了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加快,进入农业合作化的*,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有些由互助组直接转为高级社。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小组。加入这个组织的成员,由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供给原料,包销产品。它虽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已经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使之开始脱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供销轨道,因而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它是由供销小组合并起来的,开始是统一供销业务,分别核算,生产活动仍由各户分散独立完成;后来逐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合作社对各户的生产也有一定的干预,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采取按劳分配原则。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的改造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创造出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等过渡形式。这种从实际出发引导农民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的渐进的改造方式,一方面可以使农民亲身体会到组织起来力量大,可以增加生产,有利于克服困难,抵抗灾害,防止出现两极分化,从而逐步地提高农民的觉悟,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中出现的由于富农反抗,一些农民破坏生产资料的情况。实践证明,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符合农民的特点和生产力状况。在手工业改造方面的逐步过渡,不仅保护和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而且为手工业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创造了条件。